可视矿产资源(煤矿可视化)

  • 发布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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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IS数字地质图数据库的组成

数字地质图(digital geologic map,简称dgm)是地质图的数字表现形式;从认知科学来讲,数字地质图是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地球科学的结果,它将地理基础和地质解译数据记录成计算机可读的数字形式,以反映客观的地质世界。从数学角度严格地讲,数字地质图是地质空间对象、地质对象描述数据、图例的交集。

地质图空间数据库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对象类、要素类、关系类、综合要素类和要素数据集。组成地质图空间数据库要素数据集分为三大类:基本要素数据集、综合要素数据集和对象数据集。地质图要素数据集是共享空间参考系统的要素类的集合。在地质图数据模型中,由地质点、面、线要素实体类构成。

首先,将地质图数据库的11个地层,按各要素类导入一个要素集下,例如,将地质图数据库的“沉积岩地层单位”图层导入一个空的标准库中,存入一个要素集下,构成中亚地区地质图数据库。

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成效

国土资源部认真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采取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鼓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作为引导商业性勘查的政策性投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服务和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青海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起步较早,国发 [2005]28号文件下发前,就曾以盐湖和煤炭资源为重点,开展矿区整合并取得显著成效。

为促进菱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省国土资源厅指导鞍山、营口两市分别制定了 《鞍山市菱镁矿资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营口市菱镁矿资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 《大石桥市 (南楼经济开发区)圣水寺菱镁矿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使菱镁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成效。三是开展了古生物化石专项整治。

同时我们又启动了矿业权实地核查、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核查三项基础性的调查工作。这两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面,我简单地讲两点意见: 整合和实地核查工作成效明显 (一)整合工作总体上来看有四方面的成效 一是矿产开发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需要对区域成矿学、成矿年代学、成矿系统及成矿动力学、流体成矿、生物成矿、矿床形成与壳幔演化、大陆与海洋的成矿对比等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将这些基础研究与矿床模型研究相结合,以便作为矿产预测的理论基础,在资源勘查中发挥重要作用。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维护全市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局通过制定规划、管理政策,加强自然资源监管和生态修复,推广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

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矿业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

当然,选择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即矿业权的类型。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矿业权,适用不同的价值评估途径和方法。采矿权和勘查工作程度较高的探矿权应采用收益评估途径。

信息资料的质量和可用性也是决定评估方法的重要依据。评估人员需要分析地质、财务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选择最合适的评估途径。法律规章也对评估方法有约束,如《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特定的评估方法。价值评估是动态的,需要考虑评估目的、资源条件、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一系列关键参数:资源储量、可开采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以及评估和计算年限等。这些参数的选择依据主要分为三类:技术与经济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勘查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企业生产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审计报告等。

矿业权评估的依据主要有: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和取价依据。(一)行为依据 评估委托合同或评估委托书是评估的行为依据。矿业权评估要有起因,首先要有需求。需求者可以是矿业权人,也可以是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的法人、自然人。

国家出资的矿业权转让,必须依法进行评估,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结果给予确认。而对于非国家出资的矿业权转让,评估的决定权在转让双方。在企业运营中,如新设企业使用矿业权出资、出租国有矿业权、转让或进行信贷等活动时,都需进行矿业权评估,以确保公正合理的价格依据。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改方案提出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评估方法进行统一,尤其是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简称DCF法),即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投资回报。 《矿业权评估指南》的采矿权DCF法存在折现率不准确、开发投资收益处理不当和数据来源问题。